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7日在此间呼吁,尽快出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
吴洪芹在福建代表团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小组会议上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举措。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及时对《计划生育条例》中与生育相关的产假、婚假、独生子女奖励优惠等相关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今年2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原有的晚婚假规定扩大至所有合法新婚夫妻,将两孩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男方的陪产假为15天。这些法规政策的修订,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保障育龄女性的生育权。
但是,吴洪芹也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在获得社会各界、家庭“点赞”同时,部分育龄女性生育愿望不强的现象也应引起关注。
她举例说,2015年,厦门市有关部门接受调查的3025人中,表示要生二孩的占31.67%,不打算生二孩的占37.88%,仍在考虑生不生二孩的占30.45%。南平市某机构从全市10个县(市)随机抽取500名不同年龄段的育龄男女开展的调查同样显示,要生二孩的占44%,不想生二孩的占34.64%。
多项调查显示:影响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集中在“育儿成本高、经济负担重”、“担心影响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孩子没人带”等。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照料年幼子女成为阻碍已婚女性就业及其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照顾孩子而选择不就业的女性占已婚不在业女性的比例达74.0%。
吴洪芹认为,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研究出台人口政策的配套政策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抓紧完善实施全面二孩配套公共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多元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为广大家庭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支持,如依托社区普遍建立公益性托幼机构、鼓励建立平价商业托幼机构、推行家政工培训及管理制度、建置公共的社区照顾体系等,使年轻夫妇得以兼顾就业和照顾幼儿。
二是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权益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切实保障两孩政策的落实。依法维护生育二孩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要加强对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宣传普及,准确解读《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使妇女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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