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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不变”应和 税制改革相并行
“起征点不变”应和 税制改革相并行
来源: 海口网 作者:王聃 时间:2016-03-08 09:38

  没有什么意外,个税话题再次成为了全国两会上的热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其中,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单纯提高征收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中国将循序渐进地实施个税新体系,新体系将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3月7日新华网)

  税收虽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某种程度上却也是社会财富再次分配的一种形式,它指向的是社会公平性的议题。如此而论,让税收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之间达到平衡,让普通的纳税人能够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就当成为某种必须。而要达到此种目的,最需要的就是宏观上减少公民的个税,让各种间接税和隐形税减少,同时完善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现实使用效率。如此,才能务实地减少“税负感”。

  目前看来,比提高个税起征点更急迫的,其实仍是整体意义上的税制改革。尽快将单一的个税征收模式,最大程度地来还原税收对社会财富二次调节的意义。在这次答记者问中,财政部长楼继伟就表示,个人综合税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这个方案提交全国人大。今后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逐渐完善。应该说,个人综合税的征税模式,契合的正是税制改革的大方向。         

(编辑: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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