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8日消息(见习记者刘杰 通讯员胡坤坤)海南临高男子林某梅谎称自己能承包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的商住楼等工程项目,骗取多人钱财达1380500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梅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海南临高人林某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廖某。林某梅对廖某谎称可以将其承包的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的商住楼工程项目中的20万平方米施工任务包给廖某承建,多次以跟进该项目为由,从廖某处骗得款项共计人民币86万元。2013年,林某梅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林某梅称自己认识海南琼海博鳌一高尔夫学校项目负责人,能得到该项目承建的总承包。林某梅以借钱给其跟进项目为由骗取周某52.05万。案发后,林某梅已经归还周某的全部被骗款项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3805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林某梅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海口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近日,海口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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