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马某质问女儿所拿手机是否为借邻居的钱购买,遭到否认后愤恨难平,举起铁铲、火钳朝女儿腿部、身上、面部打去,致其重伤二级。3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案由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宣判,马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32岁的母亲马某离婚后与女儿静静(化名)生活在一起,并经常因为琐事殴打女儿。2015年11月9日晚上,马某看见上中学的女儿拿着一部手机,便质问其是不是向邻居借钱买的,静静不承认,马某对此心生愤恨,撕扯其头发,扇打耳光,后又持皮带、铁铲、火钳朝其腿部、身上、面部等处持续较长时间殴打,致静静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事发后,静静的亲戚报警求助。11月11日,马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依法逮捕。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马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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