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中县纪委对县公安局副局长孙平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平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琼中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琼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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