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受访学生
表示曾受隐性暴力
在广州,一些比较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这些年也时有发生。除了肢体暴力行为,据海珠区“青年地带”一项针对校园欺凌的问卷调查统计,广州近半数受访学生表示曾遇“隐性暴力”,即除了肉体上的欺凌,更多的是语言上的恶意中伤,施暴者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还扰乱诸多家庭的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和平安氛围。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校园欺凌只是极个別现象,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也都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若引发伤害事故,则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家《侵权责任法》,界定相关责任,确定相关赔偿事宜。
代表委员热议
焦点1:
制定校园安全法明确法律责任?
江西东乡中学生掌掴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表示,鉴于施暴者均系未成年人会以教育为主,同时安排专人对被打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直言不讳:“如果不严格执法,总觉得这是孩子可以原谅,日积月累,会让他们无所顾忌。”
侯欣一说,校园暴力的频繁,与社会风气、青少年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关系,但他坦言,从根本原因看,很大程度是源于针对校园暴力的惩处仍然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表示,不少校园暴力案件已经涉及“侮辱罪”。“现在校园暴力中的施暴者基本上不到14岁,都以批评教育为主,因此刑事责任年龄不调整,没有更好的办法。”相比国内,国外处罚就严厉得多。今年发生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涉嫌绑架施虐同伴案,多名就读高中的中国留学生被判刑责。据报道,被告人翟某直到出庭时还没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最多被训斥或记过。“现在的孩子懂事早,我认为可以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朱征夫说。
侯欣一则认为,与其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他建议制定综合性的法规。“因为引发校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针对青少年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梅州市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说,要预防校园暴力,首先建议要完善立法,比如要制定校园安全法,明确何谓校园暴力,暴力的程度如何界定,哪些是属于教育监管范畴,哪些是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哪些是属于触犯法律范畴,要有法规能进行解释,准确地界定这些行为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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