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李某家住儋州,他因涉嫌跑到洋浦经济开发区抢劫女子的手机,在2014年8月落网。到案后,他又交代了另外一起抢劫的犯罪事实,他的作案手法是当街推倒女子抢走财物。近日,李某终审因抢劫罪获刑5年6个月。
2014年5月,李某伙同朋友四处物色抢劫目标。同月28日晚8点,在儋州白马井镇滨海大道附近,李某发现有两名女子在路边散步。
李某冲上去推倒女子陈某,从对方身上抢走一部手机。
“他突然后面抱住我,把我摔倒,抢了手机后,他骑摩托车跑了。”陈某向办案民警说。
2014年8月初的一天,李某等人窜至洋浦,跟踪被害女子符某,在对方骑车经过时,李某等人将对方推倒,并抢走一部手机。符某借来手机报警。李某落网后称,抢到的手机由同伙在用。
李某抢劫两次,价值2800多元,鉴于其坦白交代案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洋浦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经李某上诉,近日,此案被海南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相关链接:
海南儋州、万宁三名干部接受组织调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