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有博鳌商住楼项目、农垦机械厂安置房等项目可以给他人承包,男子让他人投入资金,共骗取了多人138万余元。日前,经海口中院终审裁定,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间,林镇梅(男,1960年出生,临高县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廖某。林镇梅对廖某谎称可以将其承包的琼海博鳌镇的商住楼工程项目中的20万平方米的施工任务包给廖某承建,但跟进该项目需要资金投入。廖某信以为真,开始给林镇梅汇款。自2012年5月至11月间,林镇梅多次以出具借条的形式,从廖某处骗得86万元。后廖某至琼海市调查后发现该项目并不存在,便要求林镇梅退款,林镇梅为了拖延退款,又谎称介绍海南农垦机械厂的安置房项目给廖某,同时承诺补偿廖某60万元的工程损失费。经查,海南农垦机械厂的安置房项目老板已于2007年底将该项目转给了他人。案发后,林镇梅已归还廖某23万元,并取得廖某的谅解。
2013年1月至7月期间,林镇梅又以琼海博鳌一高尔夫学校项目总承包商的身份,骗取周某多次支付的跟进项目费12.3万元和39.75万元。案发后,林镇梅已经归还周某的全部被骗款项并取得谅解。
原审法院认为,林镇梅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380500元,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林镇梅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林镇梅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口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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