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该交由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大兴区程顺驾校内有人家养猴子,取名“悟空”,有学车的学员提出猴子不应个人饲养。昨天,饲养者表示不清楚“悟空”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猕猴,因为非常亲近,已经成为家庭中的一员。律师表示,饲养者的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应该把猕猴交由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不知养了保护动物
昨天上午,有网友在微博反映,大兴区程顺驾校内有人家养猴子,“大冬天关在外面的笼子里,吃的大概是笼子外面的馒头渣吧”。
昨天中午,记者在程顺驾校的一个院子里看到了网友提到的这只猴子,笼子有将近三米长,两米高,里面挂着给猴子运动用的汽车轮胎。猴子在笼子里不时翻滚,身手非常矫健,不时有学员过来给它喂食。
记者将猴子的照片发给北京野生动物园动管部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对方表示从照片中可以肯定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养猴子的张女士对于猴子是什么品种,是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全然不知,也不知驯养许可证为何物。她告诉记者,这只猴子名叫“悟空”,现在四岁,曾经是一个认识的人养的,在它一岁的时候,把它送了过来。“过去养它的人住楼房,嫌脏,就把它拿到我们院子里了,我们这边比较宽敞。”
猴子见主人就“撒娇”
记者注意到,“悟空”一见到张女士就很亲近,趴在笼子上,伸手去握她的手指,不时还会抚摸张女士的胳膊,“它这是跟我撒娇呢!”女子告诉记者,“悟空”平时很挑食,不吃肉,爱吃水果和馒头,“平时比我还能吃”。看到“悟空”一直盯着水桶,张女士便舀了一盆水给它,“你顺了它的意,它就会开心,否则会很生气的。”果然,悟空正在吃橙子的时候,记者离得近了一点,它立马“恼羞成怒”,猛烈地晃动笼子,“它以为你要跟它抢吃的!”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过去也会将猴子从笼子里放出来,但因为“悟空”喜欢抓女学员的头发和书包,后来就不怎么放了。现在“悟空”已经成为他们家庭的一员,“它什么时候饿,什么时候渴,我都知道。”张女士称,有人尝试说服她把猴子卖了,但她坚决不同意。
对于养猕猴是否违法的问题,张女士也并不知情。“为什么违法?又没打没骂?没渴着没饿着?”
专家:有可能感染疾病
多年致力于动物保护的律师安翔告诉记者,不管何种原因,家养猕猴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将猕猴交由林业部门酌情处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门研究猴类的向左甫教授告诉记者,不同于家养猛禽,家养猴子相对比较容易些,所以不少人选择家养,“但是不能排除在家养环境下,容易传染人畜共染的疾病,比如过去的肺结核。”
相关链接:
熊猫饲养员被指捕杀猛禽 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