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7日消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崔善红 陈南南)谎称要办喜酒需购买大量烟酒、饮料等物品,海口一男子陈某岛趁店主清点货物、去仓库拿货时先后盗窃多家店铺价值22549.9元香烟。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陈某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5月21日11时许,陈某岛(男,现年33岁,海口人)骑着一辆电动车来到南海大道100号美国工业村内一小卖部。陈某岛对小卖部店主林某谎称要摆喜酒,需购买香烟和饮料。后趁林某清点搬运货物时,陈某岛将摆放在门口的六条芙蓉王牌香烟以及六条玉溪牌香烟盗走。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2506元。
2015年6月3日9时许和2015年6月17日9时30分许陈某岛用同样的谎言,在永万路高新花园内陈某琴的超市和南海大道118号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门市部的小卖部内,分别盗取价值14802.9元和5241元的香烟。
2015年9月10日上午6时,海口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民警在陈某岛家中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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