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西路附近,一只小狗被困。梁某觉得小狗被困很可怜,所以拨打119报警电话,谎称有小孩掉在水坑里面,欺骗119消防官兵出警帮助解困。为此,梁某因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3月17日《广州日报》)
“汪星人”小狗被困,群众出于保护动物的关爱心理,向119等求助本身并没有错。此前,类似的猫狗被困警情并不少见,虽然其与消防或警方的“紧急救援”等职责并不完全相符。但一般情况下,消防或警方接警之后,都会尽最大的可能给予帮助,解救小动物。比如在广州此次事件中,消防官兵和警方,最后也解救了那只被困的小狗。也就是说,如果梁某报警时不撒谎,直言是小狗被困,消防在有富余救援力量的情况下,也是会到现场救援的。
但明明是小狗被困,梁某却虚构事实,夸大警情,称是“小孩落水”。故意夸张希望引起消防重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行为明显却已经构成谎报警情。如此一来,不仅欺骗了消防官兵,还惊动了“到场协助”的警方。这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警力浪费,同时还有可能耽误其他紧急救援。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如果其情节严重的话,则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此,广州此次事件中,梁某被行拘3日明显并不冤枉。
事实上,类似的夸大警情、报假警等行为并不少见。比如有人为了请警方帮忙开锁,谎称家中被盗;比如有人频繁报警,仅仅只是“找人说话”或者故意骚扰接线警员;比如有人竟然报假警“测试出警速度”等。而据河北省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各地110接报警1345万起,但其中有1009万起为无效报警,占比达75%以上,造成了有限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
很明显,面对将“汪星人”被困说成是“小孩落水”等夸大甚至是虚假警情,一方面,我们必须对谎报警情者,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以处罚形成警示效应,避免一些人出于好事、生事、闹事等心理报假警;另一方面,119、110等方面,明显还需要对“什么情况下可报警”,“报什么警”以及“谎报警情的后果”等,进行必要的明确与公示,通过加强、加大普法宣传与教育力度等手段,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避免无效报警甚至是报假警等频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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