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央行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定价机制,并给出了正式实施前的6个月间隔期。
现行刷卡手续费政策是发改委于2013年发布的。总的来说,新规较大幅度下调了费率水平,将直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
《通知》降低了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实行不区分商户类别,采取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的模式,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按照现行政策,餐娱类商户的发卡行服务费率为0.9%,其中房地产和汽车销售封顶60元;一般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为0.55%,其中批发类封顶20元;民生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率为0.26%。
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也有所降低,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且不区分商户类别,由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而按照现行政策,餐娱类商户费率为0.13%,一般类商户为0.08%,民生类商户为0.04%。
下调费率,能直接降低商户的经营成本。按照发改委和央行的测算,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至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至39%;超市等商户通过实行优惠措施将在改革过渡期内保持费率水平总体稳定;非营利性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养老、慈善机构将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此外,《通知》放开了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化定价,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央行和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市场竞争充分,预计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不会出现费率水平上升的情况。
此次新规的另一大特征是对借记卡(即工资卡、储蓄卡等不允许透支的银行卡)、贷记卡(指银行透支的信用卡)交易做了不同的定价安排。一位支付行业业内人士表示:“不区分商户,就能防止‘套码’乱象的出现。实行借贷分离,也能照顾到信用卡部门的利益。”
央行和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透支权限不同,与借记卡相比,商业银行在贷记卡交易中需要额外承担资金占用等成本,业务损失风险也相对较高。此次政策调整,借鉴国外刷卡手续费通行做法,对借记卡、贷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做出不同安排,体现了贷记卡交易成本和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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