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身份证,一本学生证,甚至不用本人签字,就能贷到数万元。就这样,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某以28名同学之名,在14家校园金融平台负债近60万元,最终绝望跳楼。悲痛之余,他的家人和同学们还得接着想办法处理债务。(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这是极端个案,但据中青报记者走访高校发现,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也在高校中迎来了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的春天,众多“校园网贷”平台纷纷到高校“跑马圈地”。
“校园网贷”进入高校并迅速发展,虽然给大学生消费和理财开辟了新路径,帮助一些大学生解了燃眉之急,但野蛮生长的校园网贷也让个别学生陷入重重危机。
首先,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但“校园网贷”推崇的是超前消费和贷款提前使用,一旦消费欲望膨胀,大学生便会陷入连环债务之中。其次,在不少“校园网贷”中,高利息陷阱都隐藏其中,大学生一旦沾染,很容易陷入“利滚利”的怪圈不可自拔,而大部分贷款公司往往采取追索、威逼、上门要账、盯梢甚至是违法逼债等行为,大学生顾于脸面和学业往往忍气吞声,久而久之成为高利贷的牺牲品,付出惨痛的代价。其三,“校园网贷”的出现,尤其是不良放贷行为向高校侵袭后,直接影响到在校学生的正常生活,不仅恶化了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还会引发还债者铤而走险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个别大学生身陷“校园网贷”的主要原因,除了大学生本人消费理念、理财观念的不到位之外,还与高校平时对学生的教育缺失有关。
跳楼身亡的郑某沉湎于贷款赌球,类似的案例还有大学生贷款炒股、贷款高消费等。这些行为都能够从他们的学业和日常表现中有所反应,对此高校为何未能进行及时的干预和引导呢?这也反映出高校管理的不足。此外,大学生深陷“校园网贷”也与家庭教育缺位有关。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已经长大,少了必要的沟通和干预。加之国内大学生从小缺乏必要的金钱观的培养,难免陷入网贷陷阱。
针对大学生身陷“校园网贷”悲剧的滋生原因,我们必须针对施策,科学干预。
首先是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改变传统的放养式管理,既要尊重大学生已经成人希望独立的成长权益,又要切实担负起培育身心全面发展的健康合格人才的责任,要注重全方位教育引导和成长干预,而不是放手让大学生“自由成长”。
因而,高校既要加强对每个大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教育,更要注重对大学生健康人际关系、科学人生态度、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让大学生能理性看待金钱,理性对待个人行为,正确面对和把握人生。
其次是家长要走出大学生成人无须多管的误区,要经常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同孩子进行沟通,经常和孩子就读学校、辅导员、任课教师等进行交流,了解大学生身心成长状况,及时帮助其解决成长中遇到的烦恼和问题。
更为关键的是,金融部门应加强对校园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干预,严肃查处针对大学生的违法放贷行为。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加强校园互联网金融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校园网贷”骗局的滋扰,杜绝大学生身陷“校园网贷”悲剧的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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