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二开始,浦东实行限号办理离婚引起了热议。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设立独立的离婚登记室,新增了询问笔录程序。上海市婚管处副处长孙晓红昨天晚上透露,办离婚“私聊”以后,协议离婚登记时间有所增长。民政部门已经在考虑,像结婚登记那样在网上推出离婚预约,减少等待时间。(3月21日《新闻晨报》)
孙晓红解析,按照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增加询问笔录程序。经过详细询问,可以让民政部门更真实地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有助于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确认、规范,避免后期更改等麻烦,同时,还可以对询问中发现的“冲动型”离婚进行及时干预。然而,随之带来的则是协议离婚登记时间大大增加,在“离婚率12连涨”而工作人员不变的前提下,这就意味着办理离婚登记比以前需要等待的时间更长。
放眼全国,其他一些城市开始推行离婚预约登记制度,从善意的角度来说,“预约离婚”的确是一个有效的缓冲期,但是,对于一些确实需要离婚的人来说,善意不能替代效率,所以,民政部门在规范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要适当地增加窗口和工作人员减少排队时间,尽快完善“预约离婚”的技术和制度细节,畅通预约通道等等,总之,不能让“预约离婚”变得像“预约挂号”那么难!
其实,“预约离婚”缓解冲动也好,减少排队提高效率也罢,两者本身并不矛盾,都是一种善意。一方面,“预约离婚”是干预冲动离婚的一种方式,但并不能剥夺婚姻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公共服务机构不应该因为工作量的增加就将工作后推来变相减轻工作量。
所以,除了通过有效的询问、增加婚姻情感咨询窗口等方式来帮助一些本可以挽回的婚姻之外,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都应该以方便群众为前提,其中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减少等待时间、避免来回奔波等等。所以,制度的善意和效率并不矛盾,希望“预约离婚”制度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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