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打造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可谓花了大力气,摸索出了宝贵经验。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共建成县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128个、镇级平台1397个,县镇两级覆盖率分别为96%、97%,佛山、东莞两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陈祖煌认为,作为农村综合改革重要内容的产权平台建设,既是创新农村治理、化解涉农矛盾、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佛山市为例,平台运行以来,因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下降了90%以上。
通过产权平台建设构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的市场化机制,还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据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平台服务农村产权交易19.7万宗,交易金额约1466亿元,普遍实现溢价交易。
陈祖煌表示,下一步将健全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已完成县镇平台建设的市县,要将平台延伸到省市一级,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流转产权管理服务平台。在农村集体资产集中在村民小组一级的地区,将平台延伸到村民小组一级,力争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和交易。
全省各地已建有9.7万个村民理事会
《方案》提出,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进行自治试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借鉴了清远的“三个重心下移”经验,对基层放权,充分挖掘基层自治能力。
在阳山县东江村开展的新农村建设中,村民理事会便发挥出积极作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通过理事会反复做工作,争取到了大家支持,八成建设用的土地是大家自愿送出来的,只有少数是置换。”东江村民理事会长陈晋勋介绍。
陈祖煌认为,在解决一些“政府管不好、干部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农村治理难题上,村民理事会可发挥巨大作用,如土地确权、公益事业、邻里纠纷等内部事务上。“关键要加强引导培育规范,使其成为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开展村民自治的群众性组织。”
目前,全省各地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有9.7万个,占20户以上自然村总数的64.4%,其中云浮、清远、梅州等地均出台了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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