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佛山市法制局发布《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公共厕所使用人禁止在便器外便溺。如有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对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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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深圳此前曾因执法困难引起舆论关注的“尿歪罚一百”,在施行时就遭到网友吐槽,如今佛山欲“仿效”深圳出台“尿歪罚款”规定,多数市民表示不赞同。有专家表示“尿歪罚款”不具操作性,但能起到威慑作用。
网友吐槽:“奇葩”法规多,谁来执行?
早在2013年9月,深圳“尿歪罚款”条例的施行就引发网友热议。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尿歪罚款”说到底就是一纸空文,“现在连执法主体都未确定”,杨剑昌强调,公厕管理员不能够成为执法者,如果管理员贪没罚款怎么办?在执法程序上,更难以回答谁来执法、如何执法、怎样取证等一系列问题。杨剑昌直言,该条款与公民的隐私权相冲突,便溺本是极为隐私的事情,市民的隐私权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政府总不能在公共厕所装个摄像头吧。
如今佛山再提“尿歪罚款”,网友均表示有话要说。网友“小李飞刀的世界空间”提出质疑:“是否要在厕所装录像?不能操作的法律要来干什么?”;网友“SidressIC”提出:“难道冲完厕所监督员上前拍门?”网友“a晨智铭”深圳吐槽说:“佛山有公厕?”。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支持,“雁来达357”认为“向前一步是幸福。”
“尿歪罚款”难操作,可起威慑作用
“尿歪罚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知名节目主持人马志海接受金羊网采访时表示,“尿歪罚款”在技术上不具有操作性,并且仅仅针对部分因习惯不好或特殊情况而故意在便器外便溺的人群,比如孩子和老人来讲,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但该条款具有一定的阻遏能力,能对一些蓄意破坏公共卫生的群体起到劝诫和威慑作用。
马志海表示,如今的法律法规朝着更加细化的趋势发展,“尿歪罚款”无疑是法律法规细化的一个体现。他认为,任何法律条款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重点在于如何操作、如何执行。同时,马志海指出,如今人们习惯了对于任何法律条款都采取“吐槽”的态度,对于此类细小的条款,不如采取观望的态度。
建议:完善公共设施,满足不同需求
马志海指出,在治理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方面,除了利用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还应采取常规化解决办法。在约束人们行为的同时,应当从公共设施本身出发,借鉴他国经验,与法律条款相结合,更好的维护公共厕所环境卫生。
具体来讲,马志海认为,更好地解决便溺问题还应从便器本身的设计出发,根据不同人的身体情况、心理状况,研发出能够满足不同需求的便器。其次,他认为,通常公共厕所本身的清洁状况会影响人们的心理,进而促使人们产生不同的行为。因此改善公共厕所本身的清洁状况,或许可以改变故意“尿歪”的现象。
马志海认为,从根本上来讲公共行为的规范还是教育问题,应当从小培养孩子的文明意识,锻炼孩子的忍耐能力。这样一来,即使遇到公厕排长队的情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文明如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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