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首家因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3月21日,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
据介绍,*ST博元是中国证监会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实施后,证券市场首家因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014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3月26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5月25日,上交所依据《退市意见》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此前,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
从行政调查情况看,*ST博元违法行为十分严重。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
资料显示,为掩盖这一事实,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记者郭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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