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30日专电(记者黄安琪)固定座位已坐满乘客,17人拿着小板凳坐在过道内。近日,驾驶员许某因客运车辆超载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宣判的首起客运车辆超载入刑案件。
2016年2月23日,许某驾驶一核载49人的大型普通客车从江苏省睢宁县出发至上海市嘉定区。车辆行驶期间,许某在明知已满载乘客的情况下仍两次停车搭载乘客10余人。当许某在行驶至G15沈海高速朱桥检查站汇源路下匝道时遇民警拦截检查,许某起先拒绝配合,后被迫接受检查。
上海市嘉定区交警支队检查时发现,该大客车额定载人数为49人,实际载人数达66人。公安机关因许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将其刑事拘留。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交代其曾多次因超载受到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庭审中,被告人许某承认其所驾驶的大客车不具有营运资质,为了多载乘客,他还在车上准备了十几把小板凳,供没有座位的乘客使用。此外,许某还称其知道超载行为是违法的,但没想到已经触犯了刑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曾两次因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被行政处罚,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非法营运客车从事旅客运输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在高速公路上驾驶,遇公安人员检查时拒绝配合,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海口美兰开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整治行动 查扣43辆超载大货车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