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大河网讯 (记者宋向乐)3月30日,备受关注的驻马店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案在许昌中院开审。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国庆利用其先后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
起诉书显示,刘国庆在收受他人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国庆受贿详情
同时,被告人刘国庆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处罚。
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中。大河网将继续关注本案详情。
当天庭审,旁听席座无虚席。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人员等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案庭审旁听。
刘国庆履历:
刘国庆,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河南太康人,198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2013年4月当选河南省驻马店市委书记。
2014年4月25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1] 。
2014年10月23日,被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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