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标明生产日期被责令下架的红茶。
海口网3月31日消息(记者邓钰 摄影报道)3月30日,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山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海秀路1号的一家食品经营店销售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并大肆宣传保健品的药用功效,当作药品售卖,希望执法部门进行监管。接到举报后,该所于31日派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扣44件涉案食品,并责令下架51件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昆仑雪菊上宣传药用功效且无生产日期。
保健食品黑枸杞包装上宣传药用功效。
31日下午,海口网记者来到该店铺。店内工作人员介绍,该店刚开业不久,只经营了一个多星期。记者在店内看到,已有部分违规食品被装箱,执法人员正准备对其进行打包。记者了解到,被查封的问题产品有金虫草、开心果和雪域圣果野生黑枸杞等四类保健品。大部分产品存在未标明厂名厂址、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情况。其中,雪域圣果野生黑枸杞在外包装上标有:“功效1:滋补肝肾、益精明目,适用于腰膝酸软、头晕目眩、两眼昏花等症状……” 等字样以描述保健品药效,涉嫌虚假夸大宣传。
保健食品金虫草上无厂名、厂址、规格等基本产品信息,且宣传药用功效。
“这家店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但经营场所内未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龙华区食药监局中山所所长符江介绍,除了无证经营以及销售无生产日期产品外,店内当事人还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也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下达督察意见书。
在经过调查取证后,该所执法人员决定对上述共计44件涉案食品予以暂扣,责令其立即停业,并下达督察意见书责令当事人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同时,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的昆仑雪菊和天香岩红茶等51件预包装食品,责令店家进行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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