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仅仅在电路板上接了三个电阻,竟让电表少计量9成电量,四年内共计偷电380万度。想出这么“天才”办法的人,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的个体户。昨日,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检方指控丁某涉嫌盗电价值331万余元。
[指控] 装三个电阻少计9成电量
去年4月27日,巢湖市供电公司的员工发现丁某的材料厂用电异常。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其电表有被改动的痕迹,立即进行了封存并送来了新的电表。经检测鉴定,电表的电路板上被加了三个电阻,导致其计量误差为-91.1%。供电公司为使用新电表和涉案电表进行比对实验,进一步证实丁某有偷电行为。
据了解,丁某经营的巢湖市灯塔耐磨材料厂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其生产的主要成本就是用电。检方指控,从2011年电表被动手脚开始至案发,丁某在四年内漏计的电量高达380万度,价值331万余元。
[自辩]“没开电表箱怎么偷电”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丁某矢口否认。他在法庭上一再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动过电表,对此毫不知情。
他强调,自己只有初中文化,没有任何改动电路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且电表是放在电表箱里,而电表箱则由供电公司上锁,“电表箱没有任何破损,证明没有打开过”。开庭时,丁某称自己没有盗窃,更不认同检方指控的涉嫌盗窃380万度电。他说,自己的工厂规模非常小,不可能用掉这么多电。丁某的辩护人则对鉴定报告提出质疑。
[反驳]智能电表记录事实真相
究竟丁某有没有在电表上做手脚呢?庭审中,检方用证据进行了反驳。
据了解,供电公司使用的电表都是智能电表,打开电表会有自动记录。从供电公司提供的数据来看,在安装电表的三天后有记录显示电表曾被打开过,而这段时间是没有供电公司的人在场的。公诉人进一步反驳称,丁某的工厂虽小却全年无休,用电最少的月份也有一万多元的电费。而且,检方表示,在公安机关审讯及庭审中,丁某的证词前后矛盾,捏造事实,拒不提供工厂生产销售信息,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词,拒不认罪。
庭审中,公诉人表示,鉴于丁某犯罪情节严重,认罪态度恶劣,建议法院对他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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