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县纪委对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峰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县水务局多付工程款给相关施工单位,造成损失。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林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据悉,陵水县水务局已责成原施工单位对多付款项涉及的未修建工程进行补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陵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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