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6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吴达忠)“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太感谢了!” 4月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左中华给秀英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写着“办案神速 执法先锋”的锦旗,表达他对秀英区法院执行局高效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据介绍,左中华系湖南省湘乡市某村居民,今年39岁。2013年底,某元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元公司)雇佣左中华等人对公司办公楼内外墙进行粉刷。在施工过程中,因该公司搭建的竹架板断裂,导致左中华从五楼的高度摔落,致身上两处骨折,双肺创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某元公司垫付9万元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左中华求助无门只好向秀英区法院起诉。经过秀英区法院一审和海口市中院二审,最终判定某元公司应支付给左中华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元公司怠于履行判决义务。2016年1月初,左中华无奈之下向秀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秀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聂晓桥承办该案后,先与某元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判决,遭拒后迅速前往银行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并强制扣划了执行款项。4月5日下午,左中华到秀英区法院办理了领取执行款手续,并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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