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4
如何避免救助资金“睡觉”?改进工作作风,启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
作为曾经低保乱象“重灾区”,如今已经再没有群众排队找局长的情况出现了,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陈达华说,随着低保工作责任的不断落实和对错保工作责任追究的深入,低保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宁可漏保、也不错保”的思想。
“从不作为到主动作为,提高救助资金的保障效率,让资金发挥效益,不能让资金‘睡觉’。”陈达华介绍,临高县启动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下达主动发现符合保障困难家庭的指导性指标,主动服务,促进应保尽保。
民政工作人员的作风也在进一步完善,临高县民政局将工作人员迟到、早退、入户数量、主动发现低保人员等都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对工作人员制定奖惩办法,进行激励。
陈达华坦言,在具体的工作中,民政干部违规的成本变大,规定要求民政工作人员达到100%的入户率,谁签名谁负责。王瑞斌说,金江镇辖区面积大,为方便群众,镇政府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便民点,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驻守到村里值班,对困难群众的所有救助申请进行受理,并及时登记、回访。“镇干部365天值守在村委会,如果哪一个村哪一户出了问题,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就要被追责。”
“我们镇政府设有政府投诉热线,对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受理处理。”王瑞斌说,不久前,一户低保申请对象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女儿患有红斑狼疮,但却被撤销了低保。王瑞斌调查发现,民政部门撤销低保的原因是女子已经出嫁,但他经过入户走访得知,女子不久前已返回到了原籍老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立即帮助他们重新完成申请。”
可喜的是,去年省政府出台《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增加了对相关部门的约束力,能更加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对市县政府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将低保的准确率、资金执行、工作保障、管理、效果等方面作为考核标准,进行全方位考核,然后对各市县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各市县民政局又制定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引起各级民政部门对救助工作的重视。
整顿
矛头直指低保办理人员徇私舞弊查出8万多人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
2014年2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读者来信《变味儿的低保》,反映临高县和舍镇存在村民申请低保“先交手续费”、“应保不保,不应保的违规纳保”等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部门随后的调查让人触目惊心,和舍镇布佛村委会干部或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有42户,其中违规纳保的有17户。调查还显示,村干部强制收取低保手续费每户20元。
“在全省范围内,临高等市县的低保申办程序一度非常混乱。”省民政系统一位长期关注低保问题的人士表示,从前,自己到临高县民政局开展工作时,经常可以看到“有当地群众堵在局长办公室门前”的状况。不仅如此,在省民政厅设立的信访热线中,也有很多群众反映临高当地的低保乱象。问题直指低保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人情保”、“关系保”;审批中“错保”、“漏保”等问题。
“有些群众到局长办公室反映诉求,得到了解决,其他群众得知情况后,也纷纷来找局长,结果民政局每天人头攒动。”该人士表示,因为低保申请秩序混乱,在全省2014年度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临高县排名倒数第二。
媒体曝光后,临高相关干部被问责,全省民政系统立即开展了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彻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事件之后,新上任的临高县民政局局长陈达华表示,整治从开始至今的两年时间,临高县对每一个低保对象都重新审核一遍,共清退因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或家庭财产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5621户近1.6万人;同时,新增低保对象2543户1.11万余人。
在整治过程中,澄迈县清查了5千多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省民政厅提供的一组数据说明效果:在整治过程中,全省民政系统取消了不符合救助条件8万多人的低保保障资格,3万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低保专项整治、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及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从2012年到现在,全省低保绝对人数从40万下降到27.2万。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整治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创新核查手段,同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把关环节压紧压实。“以整治为起点,全省民政系统对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让海南的“救命钱”用到实处,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做了长时间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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