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收取IC卡押金被指涉嫌“滥收费”,IC卡工本费高于成本将重点调查。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公告,指出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4月10日新华网)
这一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告,或许已经让人等得太久。因为,有关公交卡押金的问题,稍稍检阅下相关新闻即可发现,放眼全国几乎所有的地方它都早已称得上是一桩“陈年旧闻”。2014年的媒体报道称,据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数据,全国有约4.2亿多张正在使用的公交IC卡。以每张卡收10元押金的最低额计算,全国公交卡逾42亿元押金一年利息即可达上亿元。而这笔巨款到底流向了何方,却一直是一个疑问号。
体量巨大,但去向不明的公交卡押金到底流向了何方?2013年,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的一次专项审计结果或许提供了注脚:该市公交公司从IC卡收入账户中提取193.53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账户赠送给了“有关部门”。从常识出发,这样一种带来巨大“利益空间”的行业性操作,之所以能够持续如此多年,除了消费者的“无意识”沉默,有效监管力量的“隐身”无疑充当了推手作用。
那么,这一行业痼疾到底该怎么破?这次工商总局的专项执法行动显然只能是第一步。要知道,这类现象的突出,症结仍在于一些城市基础服务部门的“属性”与定位存在偏差。无论是供水供电还是公共交通,它们虽属公司化运营,但其背后与行政部门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而在这样一种行业形态中,出现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其实有其必然性。因此,此次工商总局的专项执法行动,不能只是简单地叫停或者规范公交卡押金的收取,还要厘清其具体去向与相应的监管失责。而更关键的在于,这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背后的制度土壤,应该得到系统性的矫正,当然,这不仅仅需要工商部门的介入。
一个“高能见度”的社会已是大势所趋,这其中当然包括每一张足够“透明”的公交卡。在某种程度上,一张张不“透明”的公交卡,只不过再次道出了现代社会的一道常识:任何的不透明之处,都可能蕴藏着巨大的公共利益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