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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公用地“变脸”建豪宅,谁之责?
法院办公用地“变脸”建豪宅,谁之责?
来源: 人民网-观点频道 作者:马天钦 时间:2016-04-12 09:40

  一块办公用地几经“变脸”,最终竟被用作建设联排私人住宅。其中,分配给领导的住宅,有的规划面积竟达五六百平方米。更令人瞠目的是,事情发生地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近日,该县人民法院违规建房问题被查处,包括副县长、法院院长等在内的13名干部被纪律处分。

  事件虽已被查处,涉事人员虽已被处分,却不代表事情就应在此结束。事实上,土地转让本就有严格的程序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但最终办公用地却被用作建豪宅。这样的“反转”,不得不令人反思:是什么,让程序空转,让规范失效,让制度踏空?把事件的解决,作为反思的起点,才能堵住漏洞、封住空子,才能让类似的事情,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制度的生命不在于在墙上挂挂,在嘴上说说,而在于执行。假如没有严格的执行,“跑冒滴漏”现象必然会发生;倘若没有责任倒查的闭环,“破窗效应”就容易出现。从“萝卜招标”,到“擦边球”式审批,三轮程序下来,办公用地成为单套面积超大的联排豪宅,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制度执行的不严格、程序审批的“做样子”。

  如果说制度的空转,是这一事件的根由,那么,“唯上不唯实”、缺少责任心理,实际上就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法院干警小区申请建设过程中,一开始我是拒不受理审批的,最终因为领导的施压,被迫办理。”正如一位涉事人员的辩解,上级施压,违规审批也是“身不由己”。这种看法,或许代表了多数人内心不可言说的“秘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是领导干部想打“擦边球”,还是相关单位弄虚作假,其实只要“晒出来”,群众自然能辨其真假。此事虽是个案,却也警示我们,只有让流程更加透明,让决策更加阳光,暗箱操作、违规审批才能真正被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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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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