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大叔爱上卖啤酒的女孩,给她买房也没拴住她的心
4年后,“小三”带走女儿,还把他告了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伤心、难过、失望、不服气、不甘心……这些词都不足以形容老高眼下的心情。12年前,当他爱上正在推销啤酒的女孩小倩时,绝对想不到小倩会如此“绝情”地把他给告了。这10多年来,已有家室的他,因为不能给小倩婚姻,只好在财物上尽量“补偿”小倩。老高以小倩的名字在南宁买了两套房,在小倩的老家,给她家人买地盖楼。
可这一切都“拴不住”小倩的心,在他们的女儿一岁半时,小倩离开了老高。小倩4年后归来,还带走了女儿,并将他告上法院,追索两套房产和女儿的抚养权。更让老高难以接受的是,一审法院判决房产和女儿的抚养权都归小倩。房子他可以不要,女儿的抚养权他可不能让步,老高决定上诉。
相识夜店
大叔爱上啤酒推销女 她却回村嫁人了
老高是天津人,今年52岁。上世纪90年代初,老高独自一人到南宁做生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钱赚了不少。当时,老婆、孩子一直待在天津,只有老高一人待在南宁,已婚的他依然过着单身汉般的生活,经常泡夜店。
老高和小倩就是在泡夜店时认识的。小倩是夜店推销啤酒的女孩,那一年刚22岁,青春靓丽,比老高的女儿大不了几岁,比老高小18岁。为了能多销出一些啤酒,小倩经常要陪客人喝酒。一次,小倩和老高的朋友劈酒,小倩喝一大杯,朋友要喝下一瓶。小倩明明已不胜酒力,却依然倔强地一杯接着一杯地喝,朋友被逼着只好“投降”。
小倩那倔强的眼神,给老高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来二去,老高和小倩相熟了。后来,老高每次去夜店都会帮衬小倩,却从不逼小倩喝酒。小倩开始对这个年龄可以当爸爸的男人产生了好感。一次喝多了酒,小倩搀扶着老高回家,或许是酒精的刺激,也或许是太寂寞,小倩稀里糊涂地成了老高的女人。
两人在一起后,老高才知道小倩老家在山区,靠天吃饭、非常贫穷,小倩高中都没读完就到处打工。小倩没啥文化,也只能做啤酒推销、餐厅服务员等行当,工资收入很低。老高暗下决心要好好对待这个小女友,至少和他在一起时,不让她受苦。和老高同居后,小倩就告别了啤酒推销的工作,老高每月会给她一两千元的零花钱。小倩也知道老高有家室,不可能和她结婚。于是,两人过着有一天算一天的生活。
这么在一起一年多时间,小倩的父母开始着急她的婚姻大事,便给小倩在老家找了一个男孩。小倩没有多想,和男孩相处不久后就决定回老家结婚。小倩告诉了老高,老高虽然有些不舍,但也没有阻拦。小倩离开南宁时,老高花了上万元,给她买了金项链、金手镯,算是送给她的新婚礼物。
旧情重燃
她离婚后重投大叔怀抱 并生下一女
原以为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不想,小倩结婚两年后,就因为无法忍受乡村生活而选择了离婚。离婚后,小倩回到南宁又找到了老高。老高念及旧情,依然接纳了小倩。老高明确告诉小倩,他不可能抛弃远在天津的糟糠之妻,如果小倩能接受,他们就在一起。虽然他不能给她婚姻,但是可以给她一个温暖的家。那时的小倩觉得,只有老高能带给她幸福。
老高说话算话,先是以小倩的名义在南宁给她买了一套房。小倩的家人也接受了老高,老高回小倩老家,发现小倩家的老屋在山腰,根本不适合居住。于是,老高又给小倩家人在县城附近买了块空地,并盖起了三层半的楼房。顿时,小倩的父母对这个不是女婿的男人也充满着感激。
小倩27岁那年怀孕了,老高特别开心。为了让小倩的父母方便照顾小倩,老高在同一小区又以小倩的名义买了一套房。9个多月后,小倩顺利生下了女儿。女儿的出生,让老高的生活开始变了。老高忙完生意后,大部分时间就开始待在家里,远离了夜店和应酬。老高的变化,让远在天津的妻子也有所耳闻。不过,妻子对老高“很大度”,只要老高不离婚,妻子选择了“睁只眼闭只眼”。
小女儿的出生,让老高感觉在南宁真正有了一个家。对小倩也更多了一些宠爱,老高给小倩的生活费也慢慢变多,有时给好几千元,有时甚至给上万元。
孩子一天天长大后,小倩开始不满足于居家带孩子的生活,又和以前的小姐妹们联系上了。在小倩怀孕生孩子的这一两年中,小倩的一些小姐妹到香港、澳门工作,一下变得“很阔气”,一起出去吃饭,花费一两千元根本不放在眼里。这让小倩感觉有些不甘心,她本以为靠着老高,自己的生活已经很安逸,没想到小姐妹们看上去过得比她还要好。小倩也萌生了到香港、澳门工作的念头。
小倩跟老高说了她的想法,一开始老高不同意。他们的女儿才一岁半,怎么能离开妈妈呢。“你又不能和我结婚,我又不是你老婆,你管不着!”小倩的狠话,让老高一时语塞。老高也放出狠话,小倩如果离开南宁,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算结束了!老高的狠话没能拦住小倩,小倩最终还是选择离开了南宁,抛下一岁半的女儿给老高,开始到澳门闯荡。
心有不甘
她回来“抢”女儿和财产 大叔落得人财两空
在小倩离开的4年时间里,老高一个大男人带不了孩子,只好请了一个保姆来带女儿。老高既当爹又当妈,女儿开始慢慢长大,从咿呀学语到上幼儿园。逢年过节,老高会带着小女儿回天津过年,老高的家人早已认可了这个孩子。这段时间,小倩音讯全无。
去年夏天,小倩忽然和老高联系,说她已经回到南宁不走了,想看看女儿。无论过去怎样,小倩还是小女儿的妈妈,老高还是希望小倩能经常陪陪女儿,于是,老高同意小倩回家。多年不见,老高眼前的小倩变得成熟又漂亮,还开着一辆近20万的小车。老高意识到,小倩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在夜场推销啤酒的年轻女孩了。
也许是因为有血缘关系。小倩母女俩几年没有见面,但一见面却没有生疏的感觉,相处非常融洽,这让老高觉得很欣慰。母女俩在一起相处了几周后,有一天,小倩说要带着小女儿出去玩耍。可这一走,小倩和小女儿再也没有回到老高身边。几天后,老高也没等来小倩,却等来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小倩将老高告上了法院,要求老高腾出她名下的两套房子,要求小女儿归她抚养。
收到传票的那几天,老高快气疯了,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小倩会如此绝情。4年间,小倩没管过一天女儿,她一回来却就和他抢女儿。在老高看来,这官司他肯定赢。毕竟,从小到大,女儿都是和他在一起。现在生意不好做,他的经济条件也没以前那么好,可和小倩相比,他还是略胜一筹的。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清明节后,他拿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定,小倩名下的两套房产归小倩,因为女儿还小,更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小女儿也由小倩来抚养,由老高每月支付抚养费。
明明女儿是他带大的,怎么就变成了更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老高怎么也想不通。“两套房子给她就算了,本来也是给她买的。女儿归她抚养可不行,都不知道她现在靠啥维生,女儿跟她能好吗?”老高很懊恼,他自认为对小倩“很厚道”,除了没能给她婚姻,能给的都给了,可小倩为何还要跟他抢孩子的抚养权?老高表示,他一定要上诉,把女儿的抚养权抢回来。
【律师说法】
是否要共同还债 不是夫妻俩说了算
当女人遇上渣男,无论是作为“小三”的覃娟,还是原配小萍都承担着风险。骁勇和小萍都声称他们分居多年,各自财务独立,小萍是否能因此不帮丈夫一起还债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林。
林律师告诉记者,在该案例中,只要覃娟能够证实她和骁勇间存在借款关系,并提供了借款,骁勇则应当承担归还借款的义务。
至于是否要夫妻俩共同还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3款的内容指的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问题进行书面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该约定的,那么即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骁勇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笔债务除非能够证实资金未用于共同生活,否则小萍一方就必须对骁勇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而最后经证实,骁勇的借款确实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即便债务属于骁勇个人债务,覃娟能够证实登记在小萍个人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覃娟仍可在判决生效后,就骁勇应得的一部分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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