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湖南高考综合改革将在2018年秋季从高一新生中开始实施,2021年高校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新的高考将实施“3+3”制度,不分文理科,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
根据《方案》,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中自主选择三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据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熊俊钧介绍,此次改革中语、数、外三门科目采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考,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高中教育所有科目均要安排合格性考试,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理、化、生、政、史、地六门科目开展等级性考试,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计入高考总成绩。
熊俊钧表示,新的高考制度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高校依据学生三门科目统考成绩和三门学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学生。这样一来,对于每一个专业,招生高校可能会规定要具备哪一门或哪几门学业考试科目的成绩。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方案》中提出,湖南省将进一步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跟投档录取率。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同时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方案》中还提到,在“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方面,湖南省自2015年起取消了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调整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针对农村学生,湖南省将严格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三类招生政策,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除此之外,《方案》还改革和完善了中小学生招生办法,湖南省将推进九年义务制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破解择校难题,同时改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将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和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制度。
“《实施方案》有效破解了社会反映强烈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违规招生’等问题。”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说,此次改革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对全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五个方面共12项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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