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我省工商部门之前也公布了燃气灶没“检验标志”就不给开通的案例,如果你近日还遇到类似的情况,可向本报进行反映,本报将联合工商部门展开调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公告,指出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如: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如: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
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如果你最近在房屋装修、入住方面遇到类似的问题,可拨打本报热线966123,或者记者手机13627540026,本报将联合工商部门进行调查。
处罚案例
没“检验标志”就不开通燃气
通卡公司被罚款12万
经海南工商部门调查,通卡公司与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公司)自2012年1月至2014年签订4份合同,合同约定宝信公司开发的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的四季春城、泉倾天下、温泉谷住宅小区由通卡公司组织实施管道燃气工程、提供管道燃气服务。合同还约定,宝信公司告知业主购买、使用的燃气器具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海南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标志”两证,否则,不予以开通管道燃气。
调查还发现,宝信公司为给泉倾天下住宅小区的精装修户型配备燃气器具,购买佛山美的公司生产的“美的”牌燃气灶842套,每套价格455元,每个燃气灶均有出厂“合格证”。但通卡公司以没有“检验标志”为由拒绝安装。无奈之下,宝信公司以每个150元的标准从海南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购买“检验标志”842个。
海南工商部门查明,通卡公司安装燃气器具索要“检验标志”,依据是建设部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此办法已于2011年9月7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由国务院出台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该条例已删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燃气器具必须经销售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颁发准销证后方可销售”的内容。
海南工商部门认为,通卡公司作为管道燃气经营的公用企业,利用废止规定,限定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燃气器具必须具有“检验标志”才给予安装及开通管道燃气,其行为构成《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所指的限制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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