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近日向全省审计机关下发《关于将扶贫资金作为审计项目重点内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类审计中涉及扶贫资金审计事项的,必须作为必审内容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通知》明确,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扶贫资金作为“十三五”期间审计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项目计划,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跟踪审计,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杜绝跑冒滴漏、挤占挪用,对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凡是已经审计过的项目,若发生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出现严重损失浪费和严重舞弊行为,审计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而未予以处理、或者出具不负责任“零报告”的,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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