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媒体报道三亚百余条锤头鲨被捕捞、宰杀、贩卖的消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4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路氏锤头鲨等5种鲨鱼和所有前口蝠鲼等同于我国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太残忍了。”当看到电影《海底总动员》的动物明星锤头鲨血淋淋被宰杀、解体的画面后,石女士如是感慨。很多人和石女士一样,对于锤头鲨被宰杀感到心痛,但对于锤头鲨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并不清楚。据海洋部门初步判定,被宰杀为路氏双髻鲨。
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为缔约国成员)CITES中国履约科学机构官方网站上的新闻介绍,2014年9月14日,长鳍真鲨、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鼠鲨等五种鲨鱼和前口蝠鲼属所有种类被列入CITES附录Ⅱ,接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
有网友认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要求缔约国要对附录Ⅱ的动物买卖进行管理,并没有说禁止买卖,提出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观点。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生物学博士黄海极不认同此观点。他认为,根据国家林业部1993年野生动物保护通知,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动物应按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给予保护。
4月13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处证实,路氏双髻鲨等被CITES附录Ⅱ收录的濒危种类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捕捞、售卖、流通必须按照严格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开展。环境保护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截止目前,海南省尚未批准过任何有关申请。这也意味着,此次上百条双髻锤头鲨被捕捞、贩卖属违法行为。
记者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该厅每年会在水生野生动物宣传保护月向各市县有关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活动。其中,在2014年双髻鲨被正式确定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Ⅱ的保护物种后,便印制了有关资料并下发给全省各市县,要求进行科普宣传,资料上明确印有长鳍真鲨、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鼠鲨五种鲨鱼和常见的前口蝠鲼图。下一步,该厅将要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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