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4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罗凤灵 王柱进)海南乐东男子吴某被海南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吴某5年内多次威胁5位芒果种植户,强行索要保护费39400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乐东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09年10月,吴某为向乐东利国镇某村果农董某索取钱财,便到董某芒果地内实施破坏,砍断芒果树,并迫使董某每月交300到500元的保护费。为避免芒果树被毁,2009年至2014年,董某被迫交给吴某保护费24900元。为索取更多钱财,吴某还多次到李某等4位果农的芒果地搞破坏,以相同方式及不同借口索要保护费,并称这是“规矩”。因害怕果树被毁,李某等人被迫答应每年给吴某交保护费,2012年至2014年间,吴某共收取保护费145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式向他人索取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吴某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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