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部督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主犯姚玉忠等人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头号主犯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
此案判决追缴涉案文物32件,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及一般文物8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77件,包括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53件、一般文物3件,加之去年追缴回的1000余件文物,红山文化遗址追回文物总价值逾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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