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高温补贴”如何补?4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总工会获悉,我省高温补贴每年在4月-10月发放,共7个月,每天按10元计算,每个月300元,共2100元。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通知对高温补贴与高温作业做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跟防暑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职工一年的高温补贴共2100元,这些钱每个月随个人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
相关链接:
27个省份制定高温补贴 海南发放时间7个月全国最长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