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闯红灯者突破法律边界
来源: 海口网 作者:叶祝颐 时间:2016-04-18 10:50
4月15日晚9时,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认证官方微信“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名闯红灯的行人,其中包括4名“组团”闯红灯的外国人。据澎湃新闻报道,这是自3月24日上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来首次以这样的方式集中曝光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4月17日《羊城晚报》)
客观地讲,对行人闯红灯,在媒体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和正面大头像,这样的整治,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有一定的遏制效果。但是,不管怎样的重典整治,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逾越法律边界。治理行人闯红灯,不能闯法律的“红灯”。
从法律层面看,对公民的一般违法行为在经济处罚以后,又在媒体曝光其清晰照片,违背了法律处罚“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公民在外的违法行为属于个人隐私,就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法律也会保护他们的隐私权利。何况,闯红灯是一般违法行为,又怎能随意闹得满城风雨?通过媒体曝光闯红灯者的交通违法行为与放大了的正面大头像,固然具有威慑效果,但是也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与人格尊严。
此外,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信号灯、马路护栏形同虚设,管理者也应该检视交通设计的合理性。比如道路设计不合理,人行天桥、斑马线、地下通道设置不科学等。上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曝光闯红灯者正面清晰照片,重典整治行人违章,固然显示出整治交通秩序的决心,但从法理角度讲,值得商榷。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开辟法律化、制度化的管理路径,使交通秩序管理成为工作常态,才是破解交通违法难题的正解。
(编辑: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