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9日消息(记者罗津 见习记者蔡佳栩)今天(18日),环保部发布了2016年3月及第一季度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海口排名第一。
今年3月,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4%,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海口排名第一;一季度,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海口空气质量依然稳居第一。“今年1至3月份,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88天,其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优)为62天,二级标准(良)为23天,优良率为96.6%。”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表示。
据介绍,为确保一流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双创”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系列成果,我市分别编制了《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部署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通过采取控车、降尘、禁烧(燃)、限烤、治企、增绿等六大措施,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防治,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严管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测和打击超标车辆虚假治理行为;此外,春节期间强化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加强社会源大气污染整治。严厉查处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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