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全域旅游示范省和“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海南省抓紧启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这是记者4月18日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的。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县(市)在总结近年来海南省村镇、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多规合一”工作,从5月份开始,对先前总体规划中未编制该专项规划的,开始启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已编制总体规划、但乡村建设规划不完善的,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修编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
要求到2017年7月前,全部县(市)必须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乡村建设规划目标、规划体系、用地布局和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凸显乡村风貌、提出村庄整治指引,通过规划编制,确保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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