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0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崔善红)记者19日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悉,日前,龙华区法院设立执行警务中队派驻执行局,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执行警务中队司法警察的日常工作由执行局来统一分配,将随同法官助理、书记员完成执行事项的具体实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这标志着龙华区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迈出新的步伐。
龙华区法院积极按照《海南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成立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龙华区法院积极稳妥推进该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在试点法院中成立人民陪执员队伍后,该院于3月7日发出《申请转为司法警察编制的通知》,通过本人申请和组织考核的方式,将符合条件属政法专项编制的4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转为司法警察编制。《方案》中明确,执行警务中队的司法警察主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法官助理具体实施送达、查封、扣押、搜查、拘传、拘留、强制搬迁等强制措施,处置执行突发事件,配合完成法官交办的各项执行任务。
目前,龙华区法院执行警务中队共有7名在编司法警察。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协警以充实执行警务中队的力量。执行警务化,是龙华区法院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需要,遵循执行工作规律,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创新举措,对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和强制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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