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20日通报各地查处的7起“为官不为”问题,其中,广州市增城区、从化区副区长等16名官员因对农药使用和食品安全监管“为官不为”被问责。
2015年底,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白江村等地一些种植散户购买禁用限用农药和滥用农药,增城区勤发市场、从化区七星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蔬菜未经检验直接对外销售,引发食品安全隐患。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石滩镇政府、石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从化区农业局、从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监管不力,对安全隐患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农业的增城区副区长江慧雄和时任从化区副区长孙石康被问责,增城区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小君和从化区农业局副局长黎均等14名区镇两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调离工作岗位、降职使用以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广州市增城区、从化区迅速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通报,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宝安区财政局局长等4名官员因违规“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被问责。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14年度虚列财政支出,分别通过国库“一般预算支出”、“基金支出”等科目向基建账户、其他财政资金专户拨付资金。宝安区财政局局长查红俐和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福田区财政局长)李健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宝安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玮和福田区财政局副局长朱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汕尾市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及河田派出所所长等8名警官因干警办证严重超时被问责。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汕尾市民众彭某多次到汕尾市陆河县河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陆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此外,潮州市饶平县政府和有关部门9名官员因县中医院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被问责;梅州市五华县财政局局长、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等4名官员违规拨付使用专项资金被问责;阳江阳春市崆峒岩风景区两任负责人因门票违规强制搭售保险被问责;揭阳市、惠来县两级有关部门10名官员因县建设局假报“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被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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