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谈到如何解决化解过剩产能导致的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时表示,安置渠道概况起来就是四个一批:内部安置一批、转岗就业一批、内部退养一批以及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所有职工安置的方案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不是简单把职工推向社会,也不是让职工简单来被动接受安置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
有记者提到,今年化解过剩产能的压力很大,社会也很关心,那么,化解过剩产能导致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呢?
对此,李忠表示,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其中职工安置问题又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作出了专门的安排。人社部里对这项工作也有一些具体的安排。总的考虑就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职工,保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平稳进行。具体的安置渠道,概括起来是四个一批:
一是内部安置一批。就是对需要分流的职工不是简单的推向社会,而是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技术、设施、场地,通过企业内部挖潜来帮助在内部实现分流安置。人社部也会综合运用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转岗就业一批。对确实需要转岗就业的,人社部将其纳入就业扶持体系,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助这些人尽快找到工作岗位或自主创业。
三是内部退养一批。对于年纪比较大,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职工,允许他们进行内部退养,当然要本人自愿,企业同意,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如果这期间企业主体已经消亡,可以采用社会托管、代发代缴的方式实行退养,等他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退休手续。
四是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对有些职工,特别是一些大龄的职工,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还有一些零就业家庭,人社部通过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来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人社部也会做好服务,通过一对一建卡的方式来保证他们能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李忠还提到,在此过程中,人社部也会指导企业和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的衔接。还有一条基本原则,所有职工安置的方案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不是简单把职工推向社会,也不是让职工简单来被动接受安置方案,而是让他们一起参与讨论,大家通过民主决策形成一个方案。
李忠透露,对于职工安置工作,人社部非常重视,3月底专门召开了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全国劳动关系座谈会做了专门的部署。人社部还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4月份,人社部部领导还会各自带队到各地就这项工作的落实进行调研督导,督促地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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