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钟美兰)近日,网传渠县三汇镇三汇中学一位王姓老师在4月18日中午从外带方便面回校,在校门口被保安和学校食堂老板拦下殴打,由于学校食堂老板背后势力强大,被殴打的老师反而需要赔偿打人者医药费。
帖子还称,一直以来食堂饭菜难吃又贵且不准住校生外面买吃的,学生早已不满。此次事件学校学生一方都为老师愤愤不平。
事件引发网民热议,纷纷要求公布真相并严惩打人者。
随后,名为“渠县教科局”的网友进行了回复,回复称,渠县三汇中学王道明老师与厅超市承包经营商纠纷一事,通过三汇镇派出所公正客观调查取证,双方已经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派出所调解,双方都认为不再追究此事,并妥善谈好后续相关事宜。
这样的回复引发更大的关注和议论。
4月21日,记者向渠县教科局局长求证此事,晚上,该教科局书面对此事情进行了说明,说明还原事件过程:王道明老师利用自己寝室,私设小卖部,无证经营。4月18日中午,王道明在校外进货四件方便面,途径门卫室,被保安人员劝阻,王道明欲强行进入,时逢学校超市承包人刘志勇在现场,王道明在强行冲入的过程中推打承包人刘志勇,继而引发两人发生抓扯。保安人员随即劝阻并当即报警,事态到此平息。接警后的三汇镇派出所也在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对该事件做了详细的调查,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态度诚恳,王道明老师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处,自愿赔偿超市承包人刘志勇医疗费200元,事情得到处理。超市承包人刘志勇鉴于王道明老师的态度诚恳,退还了王道明老师的200元赔偿金。
说明称,4月21日,该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张清一行5人,专程来校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与三汇镇派出所调查情况一致,王道明老师对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情况认可、无异议,并在调查处理中签字确认。
说明还称,事发后,不了解事情发生全过程和不明真相的个别群众抓拍、选取了几张照片发在了网上,带来了部分网民的跟帖,造成了一定的不好影响;王道明老师也认识到此事件给学校、给自己带来了不良影响,认错态度诚恳,并愿意纠正自己的错误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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