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靖边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一5岁女童被碾轧身亡。事发后,有人到靖边县公安局自首。昨日上午,靖边县公安局通报称,自首者系顶包,实际肇事驾驶人为靖边县纪委干部杨某。
记者从靖边县委公安局了解到,4月18日19时许,靖边县长城路南段与林荫路南段之间一巷道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住在此巷的5岁女童刘某某(靖边县周河镇人)被途经的黑色本田雅阁轿车碾轧,致使其重伤送医院抢救(刘某某已于20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展开调查。靖边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尽快破案,依法严惩肇事者。
4月19日下午,靖边县席麻湾镇西高峁的田某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称碾轧女童的车辆当时是他驾驶的,看到微信传播的视频后主动投案自首。但办案民警在核实有关证据中,发现事有蹊跷,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锁定该肇事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为杨某(男、1979年1月生,靖边县张家畔镇人、靖边县纪委干部)。
昨日凌晨1点多,杨某主动投案。经讯问,杨某称:为逃避责任,19日下午其亲戚田某(系杨某表叔)到交警大队自首替其承担罪责,实际当时肇事驾驶人为他本人。目前,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田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与杨某同乘的张某某(女、1989年4月生,靖边县张家畔镇人)也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从靖边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靖边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暂停涉事干部杨某纪委干部室主任职务。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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