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陕西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路棚户区改造施工,附近的居民就断了水,居民找到拆迁办和自来水公司,双方都否认是己方造成的。无奈,两个月过去了,居民实在扛不住了,只好自费买管子等材料接水吃,以解燃眉之急。(4月21日《华商报》)
民生问题是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供水是基本公共服务中最基础的环节,两个多月的停水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困难可想而知。而相关单位没有加强合作沟通,及时通报信息,积极查找原因,而是互相推诿,将“皮球”踢来踢去,置民众无水喝的现状于不顾,使民众最基本的生活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真不知“为民服务”从何谈起。
不对问责产生敬畏,就不会对百姓疾苦有体恤之心。面对两家单位各不担责的情况,当地政府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出面干预,请第三方勘察现场,厘清责任,尽快协调解决,并将停水的原因、经过进行公布,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追责,以提高相关责任方的违规成本,杜绝类似“停水事故”再次发生。
其中,如果是施工不当造成的停水,批准施工单位施工的部门应督促、监管施工单位尽量优化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高施工专业性。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加强施工调度,优化应急方案,对失职者坚决予以追责,因为正是由于以往施工不当致停水的成本太小了,一些施工单位才会毫无忌惮,野蛮施工;如果问题出在自来水公司,就要其加强对管道的维护,随时跟踪检查,及时对出现问题的管道进行检修、改造、维护,对抢修工作组织、推进不力的,限时整改,严格问责。
民生问题无小事,只有坚决落实问责制,才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服务于民的职责,真正做到关心民众生活,体察民众疾苦,为民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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