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施展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万宁市政协副主席陈施展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施展在担任万宁市礼纪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征地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征地补偿经费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对征地工作组伪造的材料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出现公款私存、挪用以及贪污等问题。
在纪律审查期间,陈施展能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如实坦白问题,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违纪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施展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海南省纪委)
个人简历
陈施展,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海南万宁人,大专学历,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万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1983.09--1986.07 海南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6.09--1989.11 万宁县万宁中学教师
1989.11--1991.07 万宁县人大办公室办事员
1991.07--1993.06 万宁县人大办公室科员
1993.06--1998.03 万宁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8.03--1999.08 万宁县(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1999.08--2001.08 万宁市北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08--2006.04 万宁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
(其间:2001.10-2004.09 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习)
2006.04--2006.12 万宁市礼纪镇党委书记
2006.12—2012.01 万宁市礼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01—2014.01 万宁市政协副主席,礼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4.01— 万宁市政协副主席
日前,定安县纪委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程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程媚在担任定安县商务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定安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程媚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定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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