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
(一)深刻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办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巡视办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办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在履行主体责任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存在的差距,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办党组带着问题组织中心组学习和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党章、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办党组带头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为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办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同志为成员,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选派精干力量,专人专项跟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近十次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统筹抓组织动员、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办指导和建章立制。党组其他同志负责分管单位和领域整改任务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针对巡视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监督执纪乏力、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突出问题,办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研究分解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每一项任务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共性问题,分解到各单位分头整改;按照3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目标,倒排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加强质量把控,为全面有序推进整改提供有力抓手。
(三)强化跟踪督办,上下联动整改。2月6日,办党组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任务清单,全面铺开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期间已有结论或已初步整改的,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研究跟进措施和长效机制;对还在整改过程中或有待整改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联系实际,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马上落实整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提出整改方案。2月15日党组会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强调整改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及时向党组同志请示汇报、请求指导。办党组坚持分头指导和集中指导相结合,随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3月10日,办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召集全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逐项听取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结合立行立改任务、近期整改任务、长期整改任务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3月15日,党组书记再次分别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指导协调,严格把好整改质量关。办党组建立整改任务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完成一件销一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四)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突出整治“四风”问题。中央巡视期间,在巡视组的指导下,办党组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接受党性党风检验的重要途径,严肃认真地开好“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围绕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结合巡视发现的公车私用、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懈怠、直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典型案例,党组同志不遮不掩、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对思想认识的不足和责任担当上的差距进行深刻检讨。个别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淡薄,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违规违纪,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还不到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够严格,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够深入。办党组深刻认识到,对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既是不容推卸的责任,也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整治“四风”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必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巡视意见反馈后,办党组又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剖析批评,结合巡视整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化“四风”整治,努力营造清风正气。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办党组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举,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整改存在的问题,厉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巡视反馈问题性质,办党组在各单位整改结果基础上,将整改任务汇总为26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针对“南水北调办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管党治党要求不深不透,对全面从严治党统筹部署、以上率下和督促检查不够,对监督执纪问责领导不力,党的建设存在不足,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决与中央看齐。充分发挥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平台作用,把中心组学习打造成加强思想武装、学习党的理论、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党组加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统筹谋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成果。党组书记主持制订、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对中心组成员、各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学习。建立中心组学习台账,年底组织汇编学习成果。科学设置主题,把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为必学长学内容,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总书记看齐的自觉意识,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丰富学习形式,将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交流讨论和调查研究、带头讲党课与专家辅导相结合,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突出主题发言,要有感悟、出思想碰撞,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责任、形成动力的目的。
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治党。适应南水北调事业转型的新形势需要,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加快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将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南水北调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央巡视以来,办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把建章立制放在首要位置,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强化,进一步加强党建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招投标的规范管理,并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建立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正在研究修订《南水北调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构的职责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以及对履行责任不力的追责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确保两个责任有效履行。下一步,还将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资金和干部监管制度机制,为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提供制度保证。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同管。把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中央巡视后,办党组坚持立行立改,构建党建工作平台,定期研究分析党建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加强对党建重要问题、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在年度系统工作会上着重强调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道部署。工作会后,办党组又组织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做进一步安排。各司各单位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也把党建工作统筹考虑、一并落实。通过考核和述职加压,在办管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两套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着重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抓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强化党支部(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每年各支部(党委)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委)进行考评,负责将考评结果向办党组报告、向各支部(党委)反馈,指导各支部(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对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作风整治进行党建工作巡视,每年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确定不同专题,每3年各支部(党委)轮回巡视一遍。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普遍不到位,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监督教育管理不严格,没能及时严肃监督执纪”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来抓,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办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对干部严选、严管、严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治腐败。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督促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对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负责抓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将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不断改进。指导机关党委履行好协助、推进、教育和引领责任,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谋划和协调推进机关党建,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和服务,以党建带动群建。督促检查各支部(党委)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推进本支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身上,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
二是建立制度和平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在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党组书记、分管党组成员与各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通过层层分解、细化,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在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平台和纪检工作平台,发挥办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支部(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各支部(党委)书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统筹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督促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抓常抓细。党组同志把责任担当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对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情况随时过问、随时研究、随时部署。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加强与干部群众的接触和交流,定期到分管联系单位听取意见,参加指导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的组织生活会,到支部讲党课,在检查业务工作、听取业务工作汇报时一并检查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畅通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渠道,促进改进自身工作。同时,把分管联系单位的情况摸清楚,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实现监督指导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巡视,抓严抓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着力发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信访举报案件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党组同志直接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发挥巡视的震慑作用。
(3)针对“新成立的直属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始终处在无党组(党委)、无机关党委、无党支部、无党小组的‘四无’状态,干部任免等本应由党组(党委)决策事项都由总经理办公会代替,违背党管干部原则”问题,办党组立行立改,巡视期间指导新成立企业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由临时党支部和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巡视意见反馈后,办党组又专门研究该公司党组织架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现已启动企业党委组建程序。
(4)针对“党组回避矛盾、不敢担当,对严重违纪行为和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办党组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坚持不抵触、不护短、不推诿,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责成纪检、人事等部门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指定一位党组成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同志成立工作小组,分头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违规违纪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论涉及到谁,都坚持一查到底,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依据有关纪律条例,严肃处理,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线索直接督办;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跟踪督办分管业务和分管单位违纪违规案件查办情况;党组会议集中审阅调查报告、审定处理建议。中央巡视以来,办党组共给予5名党员党纪处分、3名干部政纪处分。对于受处分的干部,办党组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逐一谈话教育,党组书记与一把手谈,分管党组成员与副职谈,督促各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处级以下干部谈,帮助其正视问题、吸取教训,用积极态度改正错误。
办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支持和指导纪检部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5)针对“个别直属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党组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从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教育,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重点围绕财务管理、津补贴管理、招投标管理,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三是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堵塞制度漏洞;四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按照办党组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廉政风险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关于“监督执纪软弱乏力”的问题
(6)针对“机关纪委没有实现‘三转’,纪委日常工作由兼职的纪委书记一人负责,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问题,办党组指导机关纪委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对违规违纪线索快查快结,切实把纪检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要求纪检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的“六大纪律”,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充实纪检工作力量,在调整兼职纪委书记的基础上,克服编制少、人手紧等现实困难,从机关司局调整1名编制用于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为机关纪委更好地履职尽责创造条件。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加强纪检机构建设,凡设党委的都设立纪委,建立党支部的都配备纪检委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7)针对“机关纪委成立三届,从未召开全委会议”问题,办党组指导机关纪委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议,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廉政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的意见及措施,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讨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对亟需研究磋商的问题随时召开。巡视意见反馈后,机关纪委召开全委会,研究纪检工作规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纪委委员责任分工,并已研究起草《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直属机关纪委全委会议制度》,拟按程序印发并严格执行。
(8)针对“纪律检查力量弱、标准松、调查浅、执纪软。一些严重违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领导干部的举报一问了之,对一些涉及代建工程、移民事宜的举报一转了之,对于长期纪律松弛、反映强烈的人员一调了之”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2016年1月,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正式进驻后,办党组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全力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监督创造条件。同时,支持机关纪委履职尽责,指导机关纪委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用纪律和规矩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及时处理,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
二是发挥纪检工作平台作用。建立纪检工作平台,研究纪委委员分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的作用,形成人人有责任,任务共同承担的工作局面;加强与人事、审计、监督、信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督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平台,定期研究分析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廉政状况,把问题摆出来,把措施跟上去;规范违规违纪案件查办,除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直接调查的案件外,机关纪委受理各渠道转来的举报线索,根据线索内容进行分类处置。对多渠道举报,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重违纪问题,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涉及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等问题的举报,按职责向相关部门移交举报线索。对移交外系统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查处并跟踪结果。
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加强招投标、合同、资金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针对“个别办管干部工作作风懈怠、组织纪律性差,不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办党组对1名工作散漫、纪律松弛的办管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关于“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的问题
(10)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南水北调办依然借用直属企业单位2辆轿车;个别干部公车私用”问题,所借车辆已于2015年5月归还,中央巡视期间,办党组对时任和现任两名分管司局领导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1名公车私用司机党内警告处分,私自用车费用772元已上交机关财务。巡视意见反馈后,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机关车队司机的思想教育;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办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严格履行用车审批手续,进一步严肃公车使用纪律,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车,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车私用。
(11)针对“一名副主任退休将近一年,办公室一直占用,巡视组进驻后才腾退”问题,中央巡视期间,按规定进行了清理腾退。巡视意见反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直属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清理工作,要求对于现职领导干部占用多处办公室、离退休领导干部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的立即腾退;建立完善办公用房台账,详尽记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严格规范使用办公用房。
(12)针对“有的办管干部违规决策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两个直属事业单位擅自提高出差补贴标准、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劳务补贴的问题,严肃追究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5名历任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两个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立即纠正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修订内部财务和津补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同时加强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政策水平。
(13)针对“直属企业单位一些干部公车私用”问题,督促直属企业单位对中央巡视期间2名公车私用司机和管理失责的车队队长进行经济处罚,私自用车费用上交单位财务;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通报公车私用调查处理决定,要求广大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车运行信息有据可查,加强车辆调度管理,随时检查公务车辆调度运行状况;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从重从严处罚;责成机关纪委发文对公车私用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
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4)针对“直属企业单位破格提拔2名任职未满年限的干部没有按规定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考察任用干部,未按规定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问题,办党组印发整改通知,督促直属企业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考察干部时书面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从严掌握破格提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破格提拔程序。直属企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反思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对人事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明确考察干部时书面听取纪检部门对拟提拔人选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对破格提拔事项按程序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
(15)针对“直属事业单位违反组织程序,擅自提高有关人员职级待遇”问题,办党组结合该事业单位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对主要负责同志一并追究责任。该事业单位立即修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了有关人员的职级待遇。
(16)针对“南水北调办考察任用干部,未按规定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问题,办党组印发《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严格把好人选廉洁关和程序关,明确考察任用干部时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人选的廉政意见,做到对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凡提必听”,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对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对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17)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情况,取消1名违规经商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提拔资格;中央巡视期间,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目前,有关问题线索已移交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待纪检组查处后再作进一步处理。下一步,拟结合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18)针对“个人事项报告不实比例较高”问题,办党组对存在瞒报情况的干部给予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诫勉谈话和调离岗位的处理;对存在漏报情况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1名偷改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书记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项部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明确今后对填报不实人员予以从重处理;为防范再次出现问题,责成人事部门将近年来个人事项填报和抽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发放给每一个填报对象参考,还要求干部本人与家属共同签署承诺书,确保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时与家属充分沟通。
(二)关于“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存在较多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工程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运行管理阶段招标项目的投资规模相对小、实施时间分散、类型多杂等特点,在建设期招投标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决定有关单位重新编制运行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范围、招标程序、监督管理措施,规范有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严防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印发《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运行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运行管理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国家招标评标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培训、交流,提高招投标管理工作水平。
(20)针对“中线主体工程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问题涉及合同多、金额大,存在利益输送等较多廉洁问题和风险”问题,督促中线主体工程项目法人对应招未招项目进行梳理,采取措施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将招投标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在党风廉政责任书中提出明确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全面实行招标方式和招标采购信息两公开,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招标计划审查和招标立项,严禁无计划采购,强化跟踪审计;设立采购委员会,加强对采购项目决策管理,完善招标项目管理体系,实行统一招标文本、招标规则、招标流程;修订招标管理办法,明确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项目应组织公开招标,其他项目尽量创造条件开展公开招标。
(21)针对“中线项目法人及下属单位占用施工单位车辆”问题,中线项目法人及下属单位已退还全部借用车辆。巡视意见反馈后,中线项目法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规定严禁占用合同乙方单位(或个人)的车辆或其他物资,对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管理用车不足问题,通过市场租赁方式解决。
(22)针对“南水北调办和中线项目法人管理粗放,合同变更索赔多,投资不断增加”问题,结合运行期和尾工建设期工作实际,规范合同变更索赔,控制建设成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线干线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投资控制责任主体和投资控制目标,完善投资控制及资金管理预警机制;成立中线干线工程变更与索赔处理领导小组,划分各级职责,加强投资控制组织管理;加强重难点和合同共性问题的研究和处理,强化业务培训,推动变更索赔处理和工程价款结算进度;建立中线干线工程变更索赔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稽查,加强对重大变更索赔的审计、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统筹做好工程建设收尾结算关键时期的资金“收口关闸”工作,加强动态投资监控,对中线投资控制进行摸底,严核工程量,严控索赔,严管概算外项目,防止顺风搭车和随意增加投资;对超概算风险大的设计单元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东中线一期工程投资控制分析以及特殊预备费和结余投资使用管理,确保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规模内。
(23)针对“中线项目法人管理的部分标段,在未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未履行变更索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支付施工单位变更索赔工程款,部分资金存在无法收回风险”问题,督促中线项目法人加快暂支付资金回收进度,减少资金回收风险。对暂支付资金未扣回的变更索赔项目,原则上暂停工程价款结算,对于存在暂支付资金的标段,所有剩余价款(变更索赔批复金额、尾工结算资金、价差和质保金)优先冲抵暂支付资金;积极协调、督促跟踪相关地方政府,尽快落实承诺分摊投资足额到位;对于个别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资金回收风险的标段,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资金回收;制定变更索赔收口计划和暂支付资金冲抵计划,推动变更索赔处理和工程价款结算,加快暂支付资金扣回,保证资金安全。
(24)针对“南水北调办对征地移民资金分配各省包干使用,监管放任、监督缺位”问题,制定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征地移民资金管理。在认真配合国家审计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审计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顺着资金流向对省、市、县、乡、村的征地移民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5)针对“征地移民资金发放、结算等不规范,涉及金额大”问题,对近年来内部审计发现的各省征地移民资金账务处理不准确、合同管理不规范、支出履行程序不完备、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移民基础设施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自查,已按照审计意见全部整改。为确保不规范行为切实整改到位,建立整改情况复查复核工作机制,每年度审计整改期限结束后,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下年度内部审计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实,防止反弹。
(26)针对“北京市一镇政府挪用征地移民资金用于企业房地产开发。陕西省一些单位挤占挪用资金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项目运行。河南省一县移民局用征地移民资金支付交通事故处理费用”问题,已根据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意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应退款项均已退还,全部整改完毕。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政治巡视,办党组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自省;全办干部职工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洗礼,强化了不敢、知止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明显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得到巩固。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巡视反馈意见各项问题都得到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办党组深知,对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监管还不够有力有效,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严、不够实,督促抓好制度执行盯得不够紧、抓得不够严,监督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恪守“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确保整改由表象到实质、由腠理入骨髓,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的治本功能,全面推动南水北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刻吸取教训,全力遏制巡视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再次发生。
中央巡视让办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洗礼,巡视发现并严肃查处多起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办公室在内部监管上确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办党组将深刻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深刻剖析根源,强化建章立制,研究治本之策,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增强忧患意识,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常抓实抓。办党组清楚地认识到,很多问题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可能反弹。因此,必须反复抓、抓反复。二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抓早抓小的必要性和不抓晚抓的危害性,坚持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纠正,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三是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认真查漏补缺,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督促落实,争取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严格规范、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工作、约束行为、强化管理。四是继续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两个平台的作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违规违纪必究的制度环境。
(二)加强巡视查处问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央巡视以来,个别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起到了震慑作用。办党组将进一步加大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力度,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警钟长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是办党组带头开展警示教育,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用巡视查处的严重违纪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经常教育、经常提醒、经常警示,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二是加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真正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越“红线”、不破“底线”、不触“高压线”,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三线”意识,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三是做好对照检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各级党员干部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问题根源,巩固整改成果。四是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教育,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三)坚持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办党组认识到,巡视整改成果只是初步的,不能一蹴而就,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症结要继续扭住不放,要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仍然在路上的意识,坚决杜绝“集中整改结束了,就可以松一松、歇一歇了”的“闯关”思想,要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是对巡视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再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二是对影响全局,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把严实作风贯穿始终,目标任务不变,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不变,主体责任不放松,在既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对巡视组后续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坚持“快报告、快查办、快结案”的原则,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部分力量,集中查结,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手软。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鲜活事例,进行深刻剖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效果。
南水北调办党组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在巡视整改的新起点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更加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办法,推动南水北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88659818;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A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机关纪委;邮政编码:100038;电子邮箱:nsbdjw@m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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