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2016年全省各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应保持在2015年水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下降3%。海南将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和环境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并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
2016年,海口、三亚、儋州应完成国家地级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22万吨和8.77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以内。
2016年,海南将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积极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严禁无标车上路行驶。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启动外省进岛车辆在本省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工作,研究制定无标车、黄标车禁止入岛政策。全面禁止槟榔木材熏烤炉灶熏烤方式。加强露天烧烤的监管,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海南将逐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存在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丢弃或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且整改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排污超标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监测预警方面,将建立监测预警的应急体系。各市县修订细化符合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大气污染事故重点风险源清查,建立大气污染源风险档案;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完善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并将其纳入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加快三亚、儋州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物远程输送对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研究;做好大气污染趋势分析,加强会商研判,提高监测预警预报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
另外,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府办公区、旅游风景区及地方门户网站发布地区空气质量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应急方案、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记者还从《计划》中获悉,2016年6月,省生态环保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实施《海南省环境污染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非法熏烤槟榔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化治污大格局,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海口、三亚、儋州2016年同期建立地区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其他市县(开发区)2016年10月前完成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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