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9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陈南南)海南乐东男子朱某帅利用借住海口市龙华区某花园小区物业宿舍的便利实行入户盗窃,接连作案4起被抓获。记者5月9日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悉,朱某帅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10月8日凌晨,朱某帅潜入到该小区5号楼26房周某航家中,窃取了卡西欧手表一块;2015年10月10日凌晨,朱某帅潜入到该小区4号楼25房,窃取了数码相机一部、三星手机一部、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及钱包一个(内有1020港币、65英镑、2美元、5新币、10里拉、50卢比);2015年11月5日晚,朱某帅潜入到该小区4号楼16房符某的家中,窃取现金300元、苹果5s手机一部、充电宝一个;2015年11月24日凌晨,朱某帅再次潜入到符某的家中,窃取现金600余元。以上盗窃行为得手后,朱某帅均将所盗赃财物藏匿在其居住的物业宿舍内,所盗得的现金均被其用于个人花销。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帅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356元、港币1020元、英镑6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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