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0日消息(记者赵莎 通讯员杨翘名)“我知道错了,在家里的几个月真的很无聊,不知道自己人生方向是什么,我想回到学校,我想参加中考,请姐姐们帮帮我。”未成年人林某一时冲动伙同他人抢劫财物,被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后,林某进入秀英区未成年人观护站进行观护帮教,于3月15日重返校园。
2015年7月,林某因为思想一时偏差,伙同他人抢劫财物。考虑其为在校,又是初犯,因厌恶家庭、学校管束,常与社会青年来往,零用钱不够花,才一时冲动犯下错误。2015年12月2日,美兰区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帮助林某提升社会责任感,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在进入秀英区未成年人观护站后,司法社工带领他走进甲子新民小学,参与到心理拓展、安全教育、篮球教学的活动中去,让他作为助教关爱留守儿童。但由于案发后学校以不宜继续上学为由,用劝退方式让林某停止就读,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考虑到林某长期在家并不利于个人成长及重新回归社会,司法社工及时向秀英区检察院未检科反映,希望能够帮助林某重返学校。得知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与美兰区检察院进行反馈,经过双方多次与校方沟通,在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宗旨下,2016年3月15日,林某重新回到学校报名。
据了解,海口秀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站,是我省首个未成年人观护站。成立两年多以来,由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观护工作者帮教矫正的73名涉罪未成年人,已结束观护50人,正在观护23人,自接受观护以来,无一再犯,目前,正在就业19人,在校学习34人,在家待业20人。
经专业观护帮教,73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法制意识、亲情、人际交往、就业就学、情绪控制、自我认知、人生规划等方面均获得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升。经参与社工组织社会服务等公益活动,50名观护对象家庭、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个人生活动力得到明显提升。在观护工作人员的支持及引导下,23名观护对象就业态度及行动上获得较大改变,14名观护对象学习态度及行动上获得较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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