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6日消息(记者陈延鹏)12日上午,秀英工商所受理了一起购车消费纠纷,一家车行以签订合同为由拒退市民万元定金,但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合同为车行单方提供的格式化合同,多项约定涉嫌霸王条款。目前,商家已被约谈。
市民黄女士表示,爱人在3月份逛车展时看上一款三菱越野车,价值26万元左右,在推销人员的反复推介下,爱人没等看到合同条款就交了1万元定金,而当推销员拿出合同后,发现条款明显倾向车行方面,尤其是后加上的一句话:“车无质量问题,定金不退。”
爱人回来后,黄女士等家人觉得不妥,而且也没看上此款车型,于是随后告知车行不想订车了,希望退回1万元定金。不料车行态度十分坚决,不仅拒绝退还定金,甚至还要求黄女士一家支付20%的违约金。
眼看1万块打了水漂,黄女士一家十分着急,“我们没有给车行造成任何损失,看一眼车怎么也不至于花1万块啊!”黄女士表示,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他们多次与车行协商,但并没有取得车行的同情。
4月底,无奈的黄女士一家拨打了12315求助,秀英工商所人员当场进行了调解,不久后车行同意退还5000元。但黄女士和家人难以接受,并对车行合同条款提出质疑,除违反公平原则外还涉嫌霸王条款,要求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5月12日上午,秀英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车行了解此事,并发现合同为车行单方制定的格式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而车行却几乎不承担任何风险,如称车行需在约定时间内交车一条,看似是对车行的约束,但在交车时间一栏却是空白。
最重要的是,合同甲方为车行,而落款既没有法人签字,也没有公司盖章,这意味着即使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也无法追究车行的任何责任,此外,“定金不退”字样明显为后增加的手写内容,既没有手印也没有盖章。
针对此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车行老板配合调查了解,但现场经理林某表示老板不在。随后执法人员告知,合同明显涉嫌霸王条款及欺诈消费者,车行应该尽快退还消费者定金,主要负责人需到工商所配合调查,情况属实将面临处罚。
目前,车行方已返还黄女士5000元,事情仍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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