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5月2日晚劫杀女乘客的滴滴出租车司机16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2日晚,深圳发生了一起滴滴出租车司机抢劫并致女乘客死亡的案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5月10日,深圳公安机关将该案犯罪嫌疑人潘某金移送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于5月16日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潘某金批准逮捕。
据此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此前的通报及媒体报道,受害人钟某为一名24岁教师,其丈夫3日凌晨报警称,钟某2日晚在南山高新区搭乘一辆网约车(后经核实车牌为假冒车牌)到宝安沙井。
当晚10点15分,其再次致电妻子时发现手机关机。接报后,南山公安组成专案组,3日中午在宝安区发现涉案车辆,随后在该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潘某(24岁)。
经审讯,潘某交代,2日晚上9点左右,其通过某快车平台,(在指定位置)接到钟某后,将车辆开至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钟某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钟某杀害。
3日晚上11点51分,滴滴公司在官方微博通报称,涉案司机用其真实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车牌号为粤B6S8N3)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案发车辆的牌照粤C2S8N3系其临时伪造。接到乘客家属报案后,公司立刻成立了最高优先级的工作小组,于3日与警方取得联系,配合警方取证,协助破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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